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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21〕3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及学制
学校名称: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非营利性)
学 制:三年
第二条 招生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工作组、考务组、督查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条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本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为准,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在总计划内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初步确定的专业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见专业信息附表。
第五条 考生分类与志愿填报
(一)考生分类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
2.中职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
3.退役士兵考生
4.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者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六条 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及途径
考生于考试当天(4月30日)上午7:30—8:30领取,进入考场核对身份信息时领取准考证,考试事宜通过学校官网、公众号、招生就业处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以便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消息。
第七条 考试内容及方式
分别考核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以“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一)文化素质成绩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成绩等级转换为文化素质成绩(分数),各科类成绩等级对应的分数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4个等级的考生
语文、数学:A=80分、B=60分、C=40分、D=20分;英语:A=40分、B=30分、C=20分、D=1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计满分为 200分。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5个等级的考生
语文、数学:A=80分、B=65分、C=50分、D=35分、E=20分。英语:A=40分、B=32分、C=24分、D=16分、E=1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计满分为200分。
2.中职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笔试的方式考核,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应的总分分别为:
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计满分为2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资格审查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以200分计。
(二)职业技能成绩
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倾向等,满分为300分。
第八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
2026年4月30日 9:00-11:0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2026年4月30日 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洛阳商业职业学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玉泉街1号)
第九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我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达我院,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将在本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院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条 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与成绩评定
(一)考试命题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教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组织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成绩评定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成绩查询
学校考试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yvcc.com)查询。
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须于成绩发布之日(含)起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一)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学校考务中心填写《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复核。
(二)在洛阳商业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至考务中心邮箱并电话确认申请复核。因信息填写不完整、邮件未成功发送或超过申请时限等原因导致未能复核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成绩复核工作在学校督查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复核完成后,由考务组将复核结果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再次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对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者,按照教育厅及学校招生章程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备案,符合条件者优先录取。其余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不予录取;仅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成绩者,不予录取。
(二)当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由学校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不予录取。
(三)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按照录取规则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yvcc.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五)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108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14800元/年/生;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奖励和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通过当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000元/生/年。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
(二)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三)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资格审查和学历证书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具体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材料。
(二)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洛阳商业职业学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洛阳商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不一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咨询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379-62219999
招生监督电话:0379-65151677
学校官网:http://www.lyvcc.com
微信公众号: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71000
电子邮箱:zsjyc@lyvcc.com
学校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玉泉街1号
2026-03-23 14:28:18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21〕3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及学制
学校名称: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非营利性)
学 制:三年
第二条 招生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工作组、考务组、督查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条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本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为准,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在总计划内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初步确定的专业与收费标准等情况见专业信息附表。
第五条 考生分类与志愿填报
(一)考生分类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
2.中职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考生
3.退役士兵考生
4.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者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六条 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及途径
考生于考试当天(4月30日)上午7:30—8:30领取,进入考场核对身份信息时领取准考证,考试事宜通过学校官网、公众号、招生就业处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以便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消息。
第七条 考试内容及方式
分别考核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以“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一)文化素质成绩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成绩等级转换为文化素质成绩(分数),各科类成绩等级对应的分数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4个等级的考生
语文、数学:A=80分、B=60分、C=40分、D=20分;英语:A=40分、B=30分、C=20分、D=1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计满分为 200分。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5个等级的考生
语文、数学:A=80分、B=65分、C=50分、D=35分、E=20分。英语:A=40分、B=32分、C=24分、D=16分、E=1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计满分为200分。
2.中职毕业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笔试的方式考核,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应的总分分别为:
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计满分为200分。
3.退役士兵考生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资格审查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以200分计。
(二)职业技能成绩
采取面试的方式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倾向等,满分为300分。
第八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
2026年4月30日 9:00-11:0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2026年4月30日 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洛阳商业职业学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玉泉街1号)
第九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我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达我院,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将在本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院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条 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与成绩评定
(一)考试命题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教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组织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成绩评定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成绩查询
学校考试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yvcc.com)查询。
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须于成绩发布之日(含)起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一)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学校考务中心填写《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复核。
(二)在洛阳商业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至考务中心邮箱并电话确认申请复核。因信息填写不完整、邮件未成功发送或超过申请时限等原因导致未能复核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成绩复核工作在学校督查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复核完成后,由考务组将复核结果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再次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对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者,按照教育厅及学校招生章程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备案,符合条件者优先录取。其余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不予录取;仅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成绩者,不予录取。
(二)当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由学校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不予录取。
(三)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学校按照录取规则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洛阳商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yvcc.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五)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108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14800元/年/生;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奖励和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通过当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000元/生/年。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
(二)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三)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资格审查和学历证书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具体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材料。
(二)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洛阳商业职业学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洛阳商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不一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咨询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379-62219999
招生监督电话:0379-65151677
学校官网:http://www.lyvcc.com
微信公众号:洛阳商业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71000
电子邮箱:zsjyc@lyvcc.com
学校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玉泉街1号